郑州轻工业大学工会会员慰问办法(试行)

发布者:孔朋发布时间:2020-09-08浏览次数:16

郑州轻工业大学工会会员慰问办法

(试行)

 

各分工会:

根据《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<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豫工文〔2018〕15号)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为合理、规范使用工会经费,充分发挥工会普惠性、精准性和常态性服务的特点,体现工会组织的温暖,现就我校工会会员慰问事宜,制定本办法。

    第一条慰问范围

    学校正式在编在岗(含人事代理)且加入工会组织的教职工。

第二条慰问事项

(一)工会会员生日;

    (二)工会会员结婚;

    (三)工会女会员符合政策的生育;

(四)工会会员退休;

(五)工会会员大病重病(伤)住院;

(六)工会会员去世;

(七)工会会员直系亲属去世(配偶、父母、子女)。

第三条慰问标准

    (一)工会会员生日

会员生日当月放200元的生日蛋糕券;蛋糕券以分工会为单位每月集中领取。

(二)工会会员结婚、生育

工会会员结婚、符合政策的生育(女教职工),校工会给予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以示祝贺。

(三)工会会员退休

工会会员到龄退休,校工会依据人事处当年提供的退休人数制定经费预算,按照人均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统一购买纪念品,由各分工会实时领取。

(四)丧事慰问

工会会员去世,校工会给予其直系亲属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慰问金2000元;工会会员直系亲属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去世,校工会给予慰问金1000元。

(五)工会会员大病重病(伤)住院慰问

    工会会员因大病重病(伤)住院,由各分工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慰问,费用由各分工会承担。校工会根据情况酌情慰问。

第四条  办理程序和要求

(一)会员结婚、符合政策生育的慰问

1.各分工会按规定金额购买慰问品,开据正规发票到校工会报销。不得发放购物卡、代金券。

    2.工会会员结婚慰问品报账。填报慰问申请表(附结婚证复印件),各分工会主席审核签字后,到校工会报账。

    3.工会女会员符合政策的生育慰问品报账。填写慰问申请表(附出生证明复印件),各分工会主席审核签字后,到校工会报账。

    4.报销单须有经办人、验收人、各分工会主席签字。每月末最后一周集中报账。

(二)工会会员去世、工会会员直系亲属去世的慰问

1.由校工会组织相关人员慰问或委托各分工会慰问。各分工会须第一时间向校工会申报并填报申请表。

2.工会会员去世,慰问金由会员直系亲属领取;工会会员直系亲属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去世,慰问金由会员本人领取;如会员所在分工会派人代领慰问金,申请表上需有两名以上经办人签字。

3.各分工会采购慰问品需要2人以上共同采购,不得报销与慰问职工无关的物品,各种慰问当年有效。

第五条附则

本办法经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讨论通过,自2019年5 月1日起开始执行。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。

28郑州轻工业大学慰问金领取表I.doc

28郑州轻工业大学慰问金领取表II.doc

28郑州轻工业大学慰问申请表.doc

           郑州轻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年4月2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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